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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业残疾人得保障

■社区见闻
1998-07-1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7月初,宣武区259名待业残疾人陆续从区残联领到了270元的困难补助。

宣武区残联认真贯彻市残联《关于对城镇待业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文件规定,凡具有本市正式非农业户口、属于劳动年龄段内(男16岁至59岁、女16岁至54岁)、有劳动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,其家庭月人均收入在190元至230元之间的待业残疾人,均属于补助对象。

截止目前,第一批259名补助对象已领到了困难补助,他们将每年享受420元的生活补助。许多残疾人在领到困难补助时激动万分,一再表示感谢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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